常州市武进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全区“创新强区、实干富民”的主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标准,现就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各镇、开发区、街道;
2、区级机关各部门;
3、区各直属单位、国有企业;
4、区各人民团体。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结合实际、分类考核;
3、严格标准、科学应用。
三、考核内容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托3D数控系统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三个类别:
1、镇、街道、开发区
该类考核内容分为六大类:落实“两个责任”、改进作风建设、严肃监督执纪、加强权力防控、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分项,共20项指标。(标准详见附件1)
2、设纪检组织的机关、国有企业
该类考核内容分为六大类:落实“两个责任”、改进作风建设、严肃监督执纪、加强权力防控、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分项,共20项指标。(标准详见附件2)
3、不设纪检组织的机关
该类考核内容分为四大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作风建设、加强权力防控、加分项,共14项指标。(标准详见附件3)
四、考核实施
1、考核工作由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
2、3D数控量化考核按照年度总得分评定,考核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加分项10分;
3、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由经开区负责考核,并由经开区报送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
3D数控量化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合格单位:考评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上,无一票否决情况的。
2、基本合格单位:考评综合得分在60-79分,无一票否决情况的。
3、不合格单位:(1)本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或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作一票否决处理;(2)考评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
上述考核结果将同时作为全区各类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过程中,考核方式、指标等如需进行重大调整,由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行解释。
附件:1. 2017年3D数控系统量化指标1
2. 2017年3D数控系统量化指标2
3. 2017年3D数控系统量化指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