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秋季新学年起,浙江省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将不用交纳学杂费就可入学。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19日在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宣布:“从明年秋季开始,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据介绍,目前该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共有523.5万人,城镇初中和小学的杂费收取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分别为130元和100元,农村初中和小学的杂费收取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分别为90元和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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