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12:50许,赵子轩和张志鹏吃过午饭,一起来到张店区政务中心对面的7路站牌等车。两人都是张店西六路小学的学生,一个四年级,一个五年级,因为家住同一座楼,两人经常相约一起上学、回家。
此时,赵子轩突然发现路边花坛草丛里有个东西。
“张志鹏,你看好像是个女士手提包?”两人走近一看,可不是吗?是一个棕色的女士坤包,还是真皮的。
“怎么会扔在这,肯定是小偷拿了钱又给扔这的。”上五年级的张志鹏跟赵子轩谈论着,商量着应该怎么办。两人拉开提包的拉链,发现里面有一张身份证、一张银行卡、一个电话本和部分单据。
“你看身份证上写的是淄川,要不我们拿回学校交给老师,让老师帮我们联系失主吧。”打定主意,两个人拿着包坐上了去学校的7路车。
在劳动大厦站下了车,两人沿着张店西六路向北走去。过了路口,左边正好是张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哎,要不我们交给法院的叔叔吧。”审判法庭的门正开着,两人走进里面的接访室。
“叔叔,我们捡到了一个包,你看能不能联系到失主。”一进接访室,两人就把捡包经过详细说给值班法警王新峰。
王新峰打开包,清点了一下里面的东西,正像两人说的那样。按照电话本第一页上的号码打过去,竟然一下就问清楚了。
原来丢包的是个年轻女士,11月16日中午,她与3个朋友到张店西六路上的一家饭店吃饭,顺手把包挂在了座椅靠背上。吃完饭才发现包不见了。这才想起曾经有两个男子坐在了她背后的那张餐桌上,但两人没点菜,坐了一回就走了。
听王叔叔说找到了失主,赵子轩和张志鹏这才想起看看时间。“13:25,不好,快跑,我们要迟到了。”还没等人回过神来,两人竟飞快地跑了出去,不见了人影。10分钟过后,丢包的张小姐来到了接访室,看到自己失而复得的包,高兴地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