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甲方:武进区嘉泽中心小学
乙方:车主
为了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工作,确保接送过程中的安全,特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 车主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符合武进区教育局武教办(2004)33号文件的各项规定,证照及保险齐全、有效,车况良好。驾驶员在行驶途中不强行超车,会车减速慢行。方便学生就近上、下车,并保证上、下车及车辆行驶途中学生的安全。停车服从校方的管理。
二、 学校必须配合车主进行安全、交通法规等的教育。每天放学时,学校必须协助车主准点、有序地安排学生上车。学校对车主反映的不安全乘车、违反乘车规定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三、 车主必须接受交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检查,服从管理。对严重违章、不听劝阻的取消其接送学生资格。
以上各条,请互相配合,认真执行,确保平安。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