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包干区
三(1)班:打扫1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穿廊东面四周水泥路面及花坛(含走廊及原会计室前的部分)东至路面与四(2)班相接。
三(2)班:打扫1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穿廊西面(含穿廊)四周水泥路面(含曲路)与四(4)班相接。
三(3)班:打扫2号楼后面的一条大道及花坛之间的小道(含道板砖、花岗岩路面)。
四(1)班:打扫1号楼前水泥场,东至河沿,西至工厂山墙。
四(2)班:打扫3号楼东面沿河一条大道(含大厕所两门口)。
四(3)班:打扫3号楼前面一条大道及3号楼大厅。
四(4)班:打扫沿西围墙一条大道,南至围墙,北至3号楼后墙平。
五(1)班:打扫4号楼前一面水泥场(含旗台)与3号楼后沿的水泥路面,东至垃圾房。
五(2)班:打扫4号楼一层(两教室除外)及阶梯教室外面(含阶梯教室南楼梯及穿廊)。
五(3)班:打扫4号楼二层及图书室外面(含穿廊)。
五(4)班:打扫4号楼三层及四层。
六(1)班:3号楼西楼梯(含楼梯间下的平台)。
六(2)班:3号楼东楼梯以及阶梯教室内部打扫。
六(3)班:4号楼中间楼梯(含楼梯间下的平台),4号楼西面直至篮球场的大道以及教师停车处的水泥地(含乒乓台处)。
六(4)班:4号楼东楼梯(含楼梯间下的平台),以及4号楼东面直至与司令台相接的水泥路面。
备注:
1、 穿廊走廊包括与之相连接的阶梯。
2、 各班教室的打扫包括走廊和窗玻璃的擦拭,不包含在上面,各班自行负责清卫工作。(走廊包含地面及墙裙砖,楼梯还包括扶手与护栏)
3、 各专用教室由各专任教师自行负责。
4、 教学楼(3号楼)、综合楼(4号楼)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冲洗,只能用湿拖把拖擦。
5、 各办公室的清卫工作由各办公室教师负责(含水池),各层小厕所的责任人为各办公室主任。
6、 各班车棚停车处自行负责。
7、 各班包干区水泥路面平常以捡废纸、废塑料等杂物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