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设备管理细则
为更好的利用校园网现有设备,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设备的作用,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尽快验收完毕,并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二、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仪器设备正常损坏或报废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作报废处理。
三、校园网各类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四、校园网各结构节点设备由设备所在的部门(或实验室)指定专人协助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维护和运行。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入网的设备和线路,如有更动必须办理手续,经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更改网的物理状况,重要更改必须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必须严格遵守《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和维护规程》,做好运行维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