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的管理水平,扩大学生的课外阅读量,提高图书的流通率,现将师生借还图书作以下规定:
1、所有在校师生均享受到校图书馆借书的权利,每人一卡,每张卡需缴纳押金10元。学生毕业前可凭卡到学校退取押金。
2、师生需持自己的卡到图书馆借书。选择好图书,刷卡后方可离开。每人每次限借一本书。
3、借书卡由师生妥善保管,遗失后,原则上不补办。如果补办,必须另缴纳押金10元。
4、所借的书遗失或损坏,一律按原书价赔偿。
5、低年级学生借、还书时,应有班主任陪同前往。
6、学生借书时间:一年级(周一),二年级(周二),三年级(周三),四年级(周四),五年级(周五)。
还书时间同上,每次保存书的时间为一周,在下次借书时必须把已借的书还掉方可再借。
7、教师借书时间不限,但必须在一个月内还掉,遗失书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请全体师生认真遵照执行。
武进区嘉泽中心小学
2005年5月28日